
一、路由器、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,须设置计算机机房内,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,更不能挪作他用。
二、计算机房要保持清洁、卫生,并由专人定期管理和维护(包括温度、湿度、电力系统、网络设备等),无关人员未经电子档案管理人员批准严禁进入机房。
三、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。
四、建立机房登记制度,对本地局域网络、广域网的运行,建立档案。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管理人员不能对中继、光纤、网线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,对所发生的故障、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。
五、档案信息存储电脑及服务器严禁连入网络,服务器的各种账号严格保密。
六、做好操作系统的补丁修正工作。
七、电子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,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、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。建立设备、软件、工具登记簿,及时将各类设备、软件及工具登记入册。
八、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过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鉴定,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申请报废。
九、制定数据管理制度。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,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、变更、泄露、丢失及破坏。电子档案管理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、系统授权、系统完整性、补丁和修正程序方面实时修改。